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于3月21日查收到考生袁媛的加分申请,经过核实,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
考生编号 |
姓名 |
考试方式 |
报考院系 |
报考 专业 |
初试总分 |
加分 类型 |
加分 |
加分后初试总分 |
100526000000372 |
袁媛 |
全国联考 |
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
170 |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15 |
185 |
公示期:2016年3月21日-3月26日
研招办电话/传真:010-6893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