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青藏高原所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继续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选拔人才,保证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在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根据当年青藏所招生指标、考生生源状况和差额比例的形式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划定以第一志愿考生优先为原则,依据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初试成绩,按120%的差额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及日程安排
4月5日下午14:00-17:00到青藏所大楼818室报到,告知体检和复试注意事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月6日上午7:30在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空腹,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
4月7日8:30-18:30在青藏所大楼915会议室进行复试(含英语),复试形式为面试(口试)。复试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复试申请表。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青藏所研究生部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复试时携带以下个人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我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大学本科毕业、学位证书,我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见附件2)。
4、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自愿提供证明本人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已发表或接收的文章、科研成果、专利等供复试小组专家参考。
五、复试内容、方式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2、外国语: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核:既要看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又要注重对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4、上述各项复试内容均以百分制量化打分,并以权重加权平均后,得到复试成绩。
(二)主要方式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2、由所学位会成员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试,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秘书2人。
3、硕士生复试均为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复试专家组须逐一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前根据每位考生的专业分别确定主考官,面试时由主考官主问,其他专家可以随意提问(均用英文提问,考生英文回答)。
具体面试程序:
(1)考生1-2分钟的个人介绍(英文);
(2)复试组专家需用英语进行提问(包括专业知识、学习、生活等内容),考生英文作答;
(3)考生朗读并翻译指定英文文章的某个段落成中文;
(4)专家针对考生问答进行点评、打分。
4、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权重40%)、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权重30%)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权重30%)加权平均计算得出,60分为及格
六、体检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由青藏所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2016年4月6日进行,体检费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七、拟录取
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和成绩排序,拟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权重为50%。公式如下: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所招生小组根据2016年的招生指标数,按考生拟录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分别在青藏所网主页和所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录取信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录取结果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进行审核批准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投诉和举报:
青藏所纪委电话:010-84097101
九、其他
1、复试生的食宿行费用自理。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翠路16号院3号楼
3、乘地铁转8号线,在奥林匹克高原站下车,B口出站,乘110、695、913、320等路公交车在南沟泥河站下车,步行穿过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北边即是青藏高原所。
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李瑶、袁令、韩小文、李淼、开金磊、聂维、冀克家、周月青、孙赫、陈梦珂、朱少航、李宁、陈玉莹、巫建逢、陈伟、田佳鑫、郭旭东、唐分俊、赵玉彤、靳胜强、任行阔、董振振、潘政、朱海军、裴乐乐、王学强、骆琪、胡伟
附件1:青藏高原所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政审表
附件3:青藏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