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及我院复试及录取细则,经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录取部分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调剂录取的学科专业(领域)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085216 |
化学工程 |
3 (全日制)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2 (全日制) |
2、调剂录取原则
(1)考生个人志愿;
(2)本科需就读全国重点大学,且参加我院复试并合格的考生;
(3)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2904
4、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