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评成绩,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2016年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北京单考班)补录周凡、朱筱婧2人,现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16年5月5日至5月14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16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Email:wdyzjc@whu.edu.cn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电话027-68752912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
2016年5月5日
报考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初试总分 |
复试综合成绩 |
总评成绩 |
录取结果 |
法学理论 |
104866106004765 |
周凡 |
348 |
72.25 |
70.66 |
同意录取 |
法学理论 |
104866106004735 |
朱筱婧 |
308 |
82.25 |
69.86 |
同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