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3]8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见附件1),对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根据教育部规定,推免工作由研究生部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推荐工作。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包军
副组长:胡国良、郭翔宇、胡宝忠
成员:叶非、肖万飞、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李国义
秘书:李琳、曹海峰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书记为组长,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面试办法,检查和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推免面试小组。根据面试办法具体实施推免工作,确定推免生人选。
二、推免条件、推免比例及推免程序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同时应得到报考导师的同意,填写《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于9月16日递交到所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月17日将初步名单报送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后,将初审合格名单返回。各学院于9月23日前按照接收名额的120%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名单并通知到复试人员。
3.学院推免面试小组组织面试工作,并根据复试结果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学院推免面试小组组长签字,于9月27日上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汇总后报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4.10月18日推免生体检。
5.10月19日推免生网上报名,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6.10月23日上报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定核查《推免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四、工作说明
此次推免工作包括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两部分工作同时进行。申请校外推荐者不得申请校内推免,如未被外单位接收,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各学院要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向外单位推荐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