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复试考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2013年4月18日—4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全部复试项目,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3.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3—1:1.5左右。
4.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考生范围
1.我校全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网上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见附件(附后)。
四、复试资格检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交验下列资料:往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复印件须用A4纸,并按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好;应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显明入学年月、学制,并盖有注册章)、学习成绩单(盖有单位主管部门印章),全部复印件须用A4纸,并按身份证、学生证和学习成绩单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好。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下列考生须录取为专业学位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
2.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科学学位的考生可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占40分,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是专业知识面等。基础学科重点考查考生的教学实验技能,临床学科重点考查考生的临床技能。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60分,其中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各占30分。笔试的题型不限(由复试学科决定)。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可供选择的加试科目有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免疫学、医学统计学。加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录取
1.录取的基本原则。
①考生复试合格(含各复试项目)方可作为拟录取对象。
②委培生须与相关单位(部门)签订协议书。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招生学科结合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 初试总分×0.1 + 复试成绩×0.5)。招生学科在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计划内生和计划外生确定原则。
①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一律为非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②基础学科录取考生一律为非定向生(委培生除外,临床检验诊断学按基础学科对待)。
③剔除上述二类考生外,如非定向生指标尚有剩余,则剩余的非定向指标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委培生除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②复试(含加试)舞弊、替考的;
③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④体检不合格的。
5.在录取检查阶段,出现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被其他单位调剂录取的,我校将放弃该生的录取;我校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又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的,我校将坚持录取该考生。
八、其他事宜
1.复试考生食宿路费等自理。
2.录取考生当年不能按时入学者,不保留入学资格。
3.再次提醒各位考生,特别是第一志愿考生:“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登录后遵循以下方式查看: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学院),请随时关注。”(该提醒已经在《广东医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中标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