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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考研时间: 2013-04-0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费与体检

1、考生本人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准考证于4月9日(本校考生7,8日,外校考生也可以)8点30分开始在研究生院文科一号楼606室向计财处收费科交纳复试费200元。

2、考生本人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准考证于4月7、8、9日(本校应届考生必须7日,如有特殊情况,请当面向门诊刘大夫请假)上午6点30分至9点在辽师大北院门诊部体检。体检费45元,直接交门诊部。体检时空腹(每天会限制体检人数,请听从门诊部大夫安排)。

二、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4月9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音乐学院会议室(辽师大南院音乐楼);

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报到。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不能提交,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校门诊部体检费收据和校计财处复试费收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和英语六级成绩单(已通过)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英语六级成绩单(已通过)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两年以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及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登陆学信网查询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在线验证码是否正确)。

5、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三、各方向复试内容

(一)、声乐表演、教学与文化研究方向:(准备3—4首作品)

1、美声:2首中国作品,2首外国作品

2、民族:4首中国作品(其中歌剧作品一首)

3、自带伴奏

(二)、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含古筝):

1、一首复调作品

2、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

3、一首练习曲(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等程度)

4、一首乐曲

(三)、合唱指挥与教学方向:

1、六首作品现场抽取两首指挥

2、方式:面对两架钢琴,一架演唱四声部,另一架钢琴伴奏

(四)、音乐作品分析与音乐史论教学研究:

1、面试(含口试、乐器演奏等)

2、音乐分析与写作:

(1)、作品综合分析

(2)、作曲家及其创作述评

四、外语笔试:

外语笔试90分钟,满分100分,乘20%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

测试时间:4月9日下午13:00—14:30;

测试地点:音乐楼350教室。

五、心理健康测试:

时间:外语测试结束后

地点:音乐楼350教室

六、专业综合能力水平测试:

时间:4月10日7:50到音乐楼254会议室报到

地点:

(1)声乐表演、教学与文化研究方向——音乐楼五楼排练厅;

(2)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方向(含古筝)——音乐厅(田家炳教育书院);

(3)合唱指挥与教学方向——音乐楼446教室;

(4)音乐作品分析与音乐史论教学研究——音乐楼256教室;

七、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音乐学院为复试考生提供试琴,有需要的考生到音乐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八、关于录取

1、复试满分150分。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是否为计划内(各专业公费人数小于等于招生简章学术型专业招生人数,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其公费人数即为上线人数)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总成绩60%的考生,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我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4月13日12:00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关于交费

根据学校规定,复试合格者,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计划外(委培和自筹)录取的考生要在2013年4月19日前将学费一次性交齐。逾期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自筹经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委培生(定向生)在读期间的待遇由委培(定向)单位负担。我校没有开办研究生助学贷款业务。

计划外考生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见校研究生院网站《2013年研究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

音乐学院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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