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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硕士复试安排

考研时间: 2013-04-0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考生:

教育部于2013年3月26日公布了“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下表:

学科门类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2903959
医学29038114
公共卫生硕士29038114

*理学包括:077802免疫学、077803病原生物学、077806放射医学

*医学包括:100401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5卫生毒理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4月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工作。现将复试安排通告如下:

一、复试资格

我中心实行差额复试。达到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我中心将通过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果考生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尽快告知报考的各所(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二、资格审查材料

请所有达到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均一式二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2.《个人陈述》(点击此处下载),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签字;

3.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红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须)。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分别一式二份。材料中一份寄至我中心教育培训处,另一份由考生携带,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邮件请寄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邮编:102206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教育培训处 收

信封上请注明“2013硕士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注:请考生务必于2013年4月4日前寄出材料,逾期未寄出材料者(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为保证材料按期到达,建议寄特快专递。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详细规定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发布)

2.参加复试的考生届时须携带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有以上复印材料的原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6张备用。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体检

复试期间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复试结束后通知。

五、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发布。

教育培训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各所(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编码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001中心机关孙老师010-5890524
002传染病所郑老师010-58900713
003病毒病所蓝老师010-58900663
004寄生虫病所张老师021-64667407 ipdwzzp@sh163.net
005性艾中心曹老师010-58900921
006慢病中心王老师010-63028261
007营养食品所韩老师010-87715610
008环境所蕫老师010-67770299
009职业卫生所张老师010-83132193
010辐射安全所韩老师010-62389690
011改水中心王老师010-69718143
012妇幼中心杨老师010-8264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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