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分子医学研究所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委员会确定复试专家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
2.复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
二、选拔程序
1.经对考生申请材料初筛,由研究所初筛专家组确定参加复试者名单。
2.复试方式:采用综合面试或视频面试的方式。不设一级学科综合笔试。申请人须向复试专家组作报告(英文或中文均可),采用PPT报告形式,时间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本人的优势及劣势等。对每位申请人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验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招生委员会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邱雅姿(台湾)、王皓仙(台湾)、谭迤允(香港)、YOUNUSMUHAMMAD(巴基斯坦)
分子医学研究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