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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报名通知

考研时间: 2011-07-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近日,湖南省学位办发布了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报名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一一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11年全国联考于10月29、30日进行。对于按规定“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的考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另行安排,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招生单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2011年7月16日至17日期间,已经报名的考生到各招生单位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3)。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考(微博)生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性,各招生单位应在组织生源时将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方便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核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正。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二)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只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准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各招生单位须在10月8日至10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1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上报省学位办。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严防替考发生。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三)报名点设置。各招生单位均设报名点,负责报考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报考外省院校的报名点设长沙理工大学。具体为:4301国防科技大学、4302中南大学、4303湖南大学、4304湖南师范大学、4305湘潭大学、4306湖南农业大学、430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4309长沙理工大学、4310南华大学、4311湖南科技大学。2011年各招生单位可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类别(见附件5)。

(四)资格审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在录取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具体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五)报名工作程序严格按《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执行(见附件3)。

(六)各招生单位于6月24日前将“全国联考”的现场确认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省学位办。

(七)报名数据的汇总。各报名点于7月19日将报名数据和材料汇总上报至省学位办。上报材料和数据的内容包括:

1、数据汇总光盘一式两份;

2、报考情况统计表(由现场报名系统生成);

3、按学位类别及网报编号(依小号到大号顺序排列)整理的考生现场报名情况登记表。

三、考试工作

(一)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学位类别考试大纲(见附件6)。

(二)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三)招生单位须在考前尽早通知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试专业基础课名称;并通知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2011年全国联考科目安排(见附件7)。

(五)报名结束后,省学位办进行汇总并统一安排考点、编排考场、考号。10月15日起,学位中心在学位网统一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网络下载工作,考生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1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具体收费和分配方案参见“学位中心〔2011〕23号”文件附件8。其中“招生单位部分”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由有关招生单位单独收取。属于省级考试主管部门部分及学位中心部分的考试费用由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代为收取。

(二)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微博)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三)各招生单位应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承受能力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招生限额见(附件8)。为保证培养质量,除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异地设置校区的招生单位外(且仅限在该校区所在地办学),其他单位禁止异地办学。

(四)为了确保报名工作万无一失,请各招生单位和报名点认真学习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专人负责本校2011年全国联考工作,并填写“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附件9),按要求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各报名点要做好软、硬件的准备工作。提前自行下载并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附件10)用于报名现场发放给考生。

3、各招生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做好生源组织工作,扩大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

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工作环节多而复杂,需要各院校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请各招生院校及报名点学校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如有不详事宜,请及时与省学位办联系。电话:0731-84715491,传真:0731-84715491。

附件:

1、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4、预报名承诺书

5、2011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表

6、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代码、类别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7、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8、2011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9、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

10、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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