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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1-07-0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日前,天津大学发布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天津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大学,迄今已有116年的历史,深厚的学术积淀造就了天大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齐全的学科门类、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教学设施成为优质教育的保证。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是天津市唯一首批通过全国办学评估的正式举办MPA教育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1、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2、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如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天津市现场报名地点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健苑。

考生可选择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设有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总计350分。(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各为100分;公共管理基础为150分)。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10月30日和31日。

2、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生须登录我校网站(http://zyb.tju.edu.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8日至12月12日,参加政治理论面试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下载《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好后在面试时交面试老师。考试时间:12月24日全天。

3、考生根据本人联考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治理论面试。

四、资格审查

学校拟在面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期间先由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三证的复印件一份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由考生根据成绩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资格审查,未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资格审查合格者,学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前,学校将与被录取者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签定相应的协议。

六、研究方向

公共管理专业下设五个研究方向:1.行政管理2.社会保障3.土地资源管理4.公共经济与管理5.社会事业管理

七、学制及培养方式

MPA学制为二年至四年,培养方式为,利用晚上、双休日学习。

八、学位授予

在学期间修满42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可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九、考前辅导资料

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相关考试复习详细内容请咨询:网址http://mpa.tju.edu.cn/电话:022-27890519

十、咨询

1.天津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

网址:http://mpa.tju.edu.cn

电子信箱:mpa@tju.edu.cn

电话:022-27890519

传真:022-2789142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103室)

邮编:300072

2.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9520

网址:http://zyb.tju.edu.cn/

电子信箱:zyxwb@tju.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01B室)

邮编:300072

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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