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医学科研机构、医疗单位中优秀在职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继续深造,并为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提供深造机会,新疆医科大学在校本部举办研究生课程班,现将先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0年7月底以前),学士学位专业需与申报招生专业一级学科一致。
二、学制和学习时间:学制二年,利用周末和假期上课。
三、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
四、授课时间:周六、周日及假期。
五、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学科专业) |
基础医学 | 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 |
药学 | 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物化学 |
临床医学 | 儿科学、老年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内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急诊医学、肿瘤学、神经病学 |
护理学 | |
口腔医学 | 口腔临床医学 |
中医学 | 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针灸推拿学 |
中西医结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药学 | |
公共管理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六、学员的待遇
(一)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者,取得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二)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进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达到新疆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例者可获得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1、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
2、申请护理学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
3、申请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和生物综合考试。
4、申请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和管理学综合考试。
5、除以上1-3条外,申请其它专业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即可(请考生关注国家考试通知,如国家其他学科的增加综合考试科目此项规定随之改变)。
七、学费: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报名程序
(一)学位认证
1、2008年9月1日以后获得的学位,申请人可免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页(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进行查询,查询步骤见附件1。
2、2008年9月1日以前获得的学位,请通过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页(http://www.cdgdc.edu.cn/cn/),完成学位认证。
最后学位认证中心会出具一份纸质版学位认证报告。由于该项认证历时时间较长,请申请人提前准备。
(二)信息采集
1、时间安排:2014年7月1日-2014年8月20日。
2、操作步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信息审核
1、时间安排:2014年8月21日-8月25日
2、审核要求:研究生学院对网上提交的学位申请信息进行逐一审核。
(四)信息修改
1、时间安排:2014年8月26日-28日
2、操作步骤:申请人需登陆信息采集网页,查看申请状态,若申请状态为“已退回”,表明申请人信息需要修改,申请人应登录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并根据信息采集错误类型进行修改,然后重新提交学位申请。
(五)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8月30日-8月31日;
2、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苏园一号楼二楼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3、提交材料
(1)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提交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的纸质版照片(2张2寸,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注册ID号);
(3)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一份);
(4)提交学位认证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认证报告。
复印件材料需按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上述顺序装订,在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标注其注册ID号,右下角书写“本人保证上述提交的复印件的真实性”,最后由本人签字。现场确认信息时交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