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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北政法大学在职法硕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5-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高校。溯源于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正式成立于1958年。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重镇。

学校设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等法学教学研究单位,以及法学研究所、法律诊所训练中心、《法律科学》编辑部等辅助机构。秉承质朴、虚己、淳厚的学术传统,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有法学教授83名,副教授168名,讲师180人;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75名,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21名,兼职法律硕士实务导师25名。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强。1980年即开始培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招收和培养法学10个二级学科以及自主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警察法学、侦查学等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2012年,我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资格,2013年起根据国家特殊需求,招收"西北地区反恐怖活动法律问题研究"、"西北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西北地区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西北地区对外开放法律问题研究"四个专业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被批准为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陕西省唯一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合格评估中全部"合格"。2008年我校成为中央指定的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

学校自1997年起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也是西北地区最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在西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办学经验丰富。学校崇尚"理实兼备"和"服务基层"的法律硕士教育理念,不断探索和改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为边疆和内地各级党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骨干法律专门人才,迄今已招收13届法律硕士研究生,3846人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05年,有2篇论文被评选为首届全国优秀法律硕士论文。

学校有研究法律优越的环境条件。雁塔、长安两校区图书馆藏书173.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政法类图书40余万册,中外文政法类期刊920种,有中国法学论文题录、学术期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法律检索系统等20个全文数据库,开通有美国Lexis-nexis、Westlaw两大世界著名的法律原版数据库。图书馆阅览容量大,供读者使用的电脑、打字复印等服务设备齐全,管理技术先进。校园网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运行。英美式法庭、大陆式法庭和中国式法庭以及大小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可满足组织开展模拟审判、实际审判、案例讨论和学术报告等活动的需要。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及体育设施,提供了锻炼身体、开展体育活动的良好环境。近年新建成的以汉代御使大夫张汤墓的发掘为背景的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更显示了法科大学的精神气质。

研究生教学区地处西安中轴线上的雁塔校区,毗邻大雁塔和曲江风景区,环境优美。20分钟车程可到达长安校区和市内主要繁华商业区。由绕城高速路约30分钟可至机场。西安的风味小吃闻名全国,生活条件和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43号),我校今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学位代码:410100),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本校接受完全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报考:

1.学历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2.职业类别: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3.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的方式,考生基本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资格自审

请考生认真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完成了报名,参加并且考试合格,本校亦不予录取,责任由本人承担。

近年屡屡有人因报考年限资格和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录取资格,误己误人,特提醒报考者务必诚信报考!对此,本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并接受国务院学位办对考生报考资格的随机抽查。

2.网上注册、上传照片并交纳考试费用

考生在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招生单位将在24小时内对上传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以进行缴费。

照片审核未通过人员信息平台将自动向考生手机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请重新上传符合规定的电子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允许现场确认。

报名考试费按文件规定每人每科80元,共160元。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打印报名登记表

网报成功后,生成《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请各考生务必保存好提交信息时所得到的网报编号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要用。请考生不要错过网报时间,否则无法补报。

4.现场确认签字

时间:7月13日-14日(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外省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注: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并在现场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五),并于10月11日持规定有效证件到省学位中心(地址: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医学办公楼4层)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系统自动生成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1份,不允许手填。

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并拷贝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和时间:

时间

10月27日

8:30-11:30

10月27日

14:30-17:00

科目

专业综合

英语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凡达到我校初试合格成绩,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复试。复试的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面试内容为法律职业素质综合考查。

复试和录取时间一般在次年春季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录取标准与招生名额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在考试成绩发布之后进行,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政法系统考生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下列文件: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复印,以便存档。

2.录取将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2)按联考总成绩的高低排名,并经复试择优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好(要有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和在基层及民族地区政法系统工作的考生;

(4)有保障攻读学位所需要的正常的身体条件。

3.招生数额:100名。

五、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学习期限为3年。

按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的原则、以集中授课和平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攻读学位;一般每年集中授课2次,每次学习时间大约6周。

攻读学位期间不得转学。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教育收费标准,学费为每人每年9000元(不含教学资料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六、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应试准备和复习指南

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以下两种已出版的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这两种考试大纲是保证考生复习的重要指南,可在当地法律类书店购买。此外,还可以自行选择相关科目的统编教材作为辅助参考材料。本校恕不提供上述复习材料。

八、其它事宜

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页(http://grs.nwupl.cn/main/)查询公布。我校不邮寄纸本的考生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029-85385137

邮政编码:710063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学位科

欢迎垂询,欢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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