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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海南大学关于做好在职人员考研复试工作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4-05-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

1、资格审查时间:2月23-24日。

2、资格审查地点:学校研招办(办公楼207室)。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持以下证件到校研究生处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

(4)、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可在海大主页研究生教育栏下载)。资格审查表需有单位意见,并在本人相片上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3、复试时间安排

(1)、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月25日上午8:30-10:30(开卷、笔试,考试大纲和学院联系);

(2)、考试地点:3号教学楼107、108、109;

(3)、复试时间:2006年2月25-26日;

(4)、复试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三、复试要求: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盖有学校研招办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及学位办下发的成绩通知单参加复试。凡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通过合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四、录取结果报送:请各学院于3月3日前将复试结果及复试记录表、拟录取名单、资格审查表报研究生处研招办(办公楼207室),调剂录取(3个专业学位)的还必须提供考生的基本资料(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学校、联考成绩等)。

五、各学院要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于复试前报来研招办)。要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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