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校各类在职研究生学费缴纳,校财务处每学期现场收取各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现将2014年春季学期具体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1、收费时间
2014年3月30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00。
2、收费形式
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
3、收费地点
青岛大学财务处一楼大厅(办公楼南门,百卉路,青岛市宁夏路308号校区)。
4、收费范围
①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的课程学习阶段注册学费、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应交学费(医学院学员除外,其具体安排由医学院另行通知);
②2012级及其以前年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程硕士、MPA、MBA、JM)学生的应交学费;
③2014年春季拟提交学位申请及答辩的学生应交学费;
5、缴费需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未带相应证件者,须持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缴费通知单(需含学院、学号、姓名、收费标准、本次缴费金额、第几次缴费等信息,形式不限)。
请各学院尽快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到校足额缴费,收费后按学校要求于5月15日前将财务处盖章的的“在职研究生收费明细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下载专区)和学生交费收据复印件一份交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电子版请发qdu85954388@163.com。
未及时足额缴费的学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注册以及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