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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5-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财政部直属高校,成立于2002年。经过十年的发展,我院已成为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是我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培养单位之一。我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会计、财务、财税、金融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自2004年起我院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在职MPAcc学位教育,积累了丰富经验。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院自2012年起开始独立招收和培养MPAcc。我院招生单位代码为80403,专业学位代码:125300;计划招生人数:50人。

在MPAcc学位教育方面,我院拥有明显的比较优势:首先,我院拥有一支由荣誉教授、专职教授、讲座教授和客座教授组成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既有来自高等院校的学者,也有来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的专家,汇集业界权威,紧跟学科前沿,理论与实务兼收并蓄;第二,我院与国务院国资委密切合作,联合举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迄今已为100多家央企近8000名总会计师和财务经理提供了系统的高端培训,同时承办了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和行政事业类培训项目,在课程设置、案例开发、教学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MPAcc学位教育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务基础;第三,我院依托于财政部,与准则制定部门、会计行业协会、大型央企、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可以为学生提供持续、广泛的交流和价值增值平台;第四,我院位于厦门市环岛南路,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设施一流,可以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实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一份)交由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复试时提交的资格审查表必须为网上报名系统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照片为电子照片),请考生妥善保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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