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渠道培养金融投资高级管理人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上海财经大学开展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经两校协商,两地学位办批准备案,决定继续在浙江财经学院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下简称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学员通过进修班学习,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成为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学员各门研究生课程经考试合格,即可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2、大专以上学历、未获学士学位者,已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三、招收专业、人数
金融学60人(40人起开班)
四、报名程序
1、出示身份证及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验证后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交纳报名费100元(费用自理)。
3、填写“报名表”(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信封.贴好照片(1张)。
五、报名时间:2007年即日起
六、报名地点:
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学源路18号)行政楼216室电话:0571-86754635俞老师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员采取不脱产方式,利用双休日在二年内按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学习。课程成绩四年内有效。
2、修满十二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3、经资格审查,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者,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和经济学综合课的统考。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每年5—6月举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国家统考,通过国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英语和经济类(综合)统考;撰写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可申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5、进修班拟定于2007年9月开学。
八、经费
综合培养费按不同情况收取:
1、申请学位者,综合培养费18,000元,入学时一次缴清。申请学位时缴纳论文指导答辩费6000元。
2、不申请学位者,综合培养费14,000元,入学时一次交清。
3、教材、资料费900元。
4、外语、综合课辅导据实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