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我校51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委培、自筹经费)招生数。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三.我校有单独考试权,考试科目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单独考试报名地点在上海师大,简章备索。
四.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
(1)大专毕业满两年;
(2)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4至5门主干课程;
(3)不能跨专业报考。
五.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报名时要出示:
(1)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自考办或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进修本科4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
六.学校代码:10270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200234
联系电话:64322314
联系人:顾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