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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综合考试实施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4-2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上海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在职研究生在毕业前要进行毕业综合考试。毕业综合考试按如下办法实施。

一、考试目的:通过对本专业基础理论课全面、系统的复习,巩固和深化学习成果,增强知识的系统性,进而提高毕业论文写作的理论性和规范性,为理论联系实际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考试科目: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7门专业必修课。

三、考试范围:教材所包含的基础理论及学生的独立综合分析。

四、考试题型:论述题。

五、考试命题:每门必修课的任课教师出本学科有关的题目4道题,题目所涉及的内容的基础理论部分要包含在本学科授课时所使用教材中,题目要具有综合性,能够考查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独立思考的结果。由研究生部负责试题的组合或制定具体的抽取办法。

六、考试方式:当堂开卷,时间3小时,学生可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学生当堂抽取题签,独立完成答卷。

七、组织工作:教研部组织必修课任课教师命题,指定老师阅卷;研究生部组织试卷的制作和考试。

八、毕业综合考试的成绩记入《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员登记表》,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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