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复试名单原则。
(1)如通过国家制定的分数线(以下简称过线)的考生超过计划数的专业,则按计划指标的120%左右比例设定复试名单;未超出计划数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应用经济学,分数线为354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
工商管理,分数线为340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
管理科学与工程,分数线为330分,单科分数线与国家单科分数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