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理学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理学分数线(即①总分≥290分;②单科(满分=100分)≥39分;③单科(满分=150分)≥59分)的考生,可参加理学院硕士生入学复试。复试名单依据专业入学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生名额的120%-160%确定。
(2)上线生人数不够招生名额120%的导师、导师组、专业可接收调入调剂。从校内外调入调剂的理学考生需满足①总分≥290分;②单科(满分=100分)≥39分;③单科(满分=150分)≥59分;工学考生需满足①总分≥300分;②单科(满分=100分)≥35分;③单科(满分=150分)≥50分,经接收导师同意并递交导师签名的同意复试的调剂申请表、网上填报国家调剂系统后方可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