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742人。为做好复试工作,经研究,我校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考生定于3月14-15日进行复试,由我校MAB教育中心单独组织,详见“湖北工业大学2015年MBA和MPA复试办法”,其它专业考生定于4月1-2日进行复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由研究生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
4.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需达到下列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具备我校复试资格: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学 术 学 位 | 02经济学 | 330 | 45 | 68 |
03法学 | 320 | 42 | 90 | |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 320 | 44 | 132 |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45 | 52 | 78 | |
07理学 | 275 | 36 | 54 | |
08工学 | 280 | 38 | 57 | |
09农学 | 255 | 34 | 51 | |
12管理学 | 335 | 46 | 69 | |
13设计学(业务课一为688设计理论) | 345 | 36 | 90 | |
13设计学(业务课一为689 景观设计学基础) | 325 | 35 | 100 | |
专业 学位 | 0453汉语国际教育 | 320 | 44 | 66 |
0852工程硕士 | 280 | 38 | 57 | |
1251工商管理(MBA) | 160 | 40 | 80 | |
1252公共管理(MPA) | 160 | 40 | 80 | |
艺术硕士 | 345 | 36 | 90 |
双少生需达到国家A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准时到校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上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自行向校外调剂。
2.调剂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见湖北工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体检四部分组成。
1.笔试,满分100分,在各学院进行,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艺术考生需自备画板和作图用笔等基本工具。
2.面试,满分100分,在各学院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3.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方式进行,统一在文科楼A座进行,考生需自备调频(FM84.75Hz)收音机一台。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校医院安排。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5.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1张,另1张备用)。
6.报考(1351)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向答辩小组提交个人专业作品册一本。
(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