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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5-0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领导素质与才能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和省委《关于对省委党校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依据“提高层次、稳定规模、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省委党校2013年继续招收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1.经济管理2.公共管理3.法学理论4.社会管理

二、学制、毕业

学制3年(2013年3月---2016年1月);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党政机关(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

2.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干部;

3.现职村支部书记(含大学生村官)、村委会主任;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止。

报名地点: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2号楼111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携带:1.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报名登记表》三份,均须盖本单位公章,粘贴身份证复印件;3.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4.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近期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含贴在《报名登记表》上的3张);

以上报考人员的报考表一定要本人填写,没有的项目填“无”所有内容填定后不得修改,特别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字迹不清导致联系不通等后果自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等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及其负责人的名章;该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进入学生毕业档案;考生在填报考班次及专业时须全面考虑,一经录取,一律不予转班、转专业。

五、学费

经济管理专业每人三年学费共计12000元,公共管理、法学理论、社会管理专业每人三年学费共计15000元。书费每人三年共计1000元。

六、考前辅导、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前辅导:2012年11月初(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管理学(100分)。

2.公共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公共管理学(100分)。

3.法学理论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法学综合(100分)。

4.社会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社会管理理论(100分)。

七、联系电话

0451-85951796,0451-8635839715846383033(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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