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2011年招生简章
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和坚定立场、系统掌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根据黑发[2009]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2011年省委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按照“提高层次、稳定规模、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进行。经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党校继续招收2011级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1.经济管理2.公共管理3.法学理论
二、学制和学费
上述三个专上述三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经济管理每人三年学费共计12000.00元,公共管理、法学理论每人三年学费共计15000.00元。书费每人三年共计1000元。
三、报名条件
1.党政机关(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
2.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干部。
3.现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四、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6日止。
五、报名地点: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2号楼111室)
六、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8日
七、考试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管理学(100分);